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双方建立的是事实劳动合同关系,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承担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完全一样的法律义务,还要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的有仲裁时效的限制,一般实务中,从劳动者入职之日起第二月开始计算两年就可过了仲裁时效的。
2、违法辞退的赔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所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既然事实劳动合同也同等受法律保护,如果劳动者的行为确实符合用人单位解雇条件的,这种情况下是没有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