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机构是经省专利管理局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的服务机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申请人与专利代理机构合作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人与专利代理机构合作流程是怎样的
1、发明人将自己的发明点及需要保护的范围告诉专利代理机构;
2、专利代理机构撰写专利文件并交发明人检查校对,直到符合其意图;
3、专利代理机构将该专利提交给中国专利局先申请中国专利(专利法中规定,任何申请国外的专利必须先申请中国专利);
4、再联系有代理涉外权的代理机构(嘉权有涉外代理权)代理其国外专利申请;
5、同时申请人需要将原始文件翻译成该国的官方语言(如果有多个国家,可能要翻译成好几种语言,而且还要逐个国家提交);
6、交国内及国外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及官费(如有多个国家,则需要交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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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