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因为生存需要,被迫给员工降薪,这种方式是可以的。但具体操作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1、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采取回复邮件、微信回复等方式,同时将相关回复内容留存。
2、企业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正常发薪,超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放基本生活费(北京的标准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也就是说,单位安排员工停工待岗的,第一个月的工资仍然需要保障,正常支付;从第二个月开始,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
3、企业没有停工,但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与职工协商一致后降低薪酬: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4、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给予协助,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注意:未经与员工协商一致,且无其他合理理由,企业单方面强制通知决定员工集体降薪,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