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接受工作量增加不违法。
用人单位增加劳动者的工作量,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增加劳动者的工作量,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同意,劳动者也可以不同意增加工作量。每个岗位都有其相应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以及工作职责。公司领导强行给员工增加工作量,要具体看目前岗位工作量是否能够在有效工作时间内完成,如果在有效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原来的工作量,还另外强加工作量,那么这强加的量就显得不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