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知,如果中国的单位或个人的发明创造具有良好的国际市场前景,就必须向拥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国家提交专利申请,进而使得该发明创造在国外市场也能够受到专利保护。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的产品正在走向国际市场,很多企业也意识到专利申请走出国门的重要性。中国正在从一个专利申请输入国逐步迈向专利申请输出国的行列。
那么,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的途径主要有哪些呢?在1994年1月1日之前,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的主要途径是巴黎公约,在1994年1月1日之后,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的主要途径有两条一种是仍然适用的巴黎公约;另一种是专利合作条约PCT。PCT和巴黎公约并不矛盾。PCT实质上是在巴黎公约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专利领域国际合作而形成的一个国际公约,可以认为PCT是巴黎公约的有益补充。
既然存在两种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的途径,那么,就有一个选择的问题,在什么情况下适宜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在什么情况下适宜通过PCT途径。需要说明的是,无论通过哪种途径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最终该项专利申请能否在那些国家真正被授予专利权,都要由那些国家根据本国法律进行审查,授权与否同该申请是通过何种途径提交并无必然联系。但是,采用何种途径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与申请人的经济利益是息息相关的,并且有些专利申请只能适用于其中的一种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