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员工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该条虽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实际上也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作出了规定。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或者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适当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