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私营企业工资表是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使用的。
2、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使用的材料有: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