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工作时间如何计算
根据《条例》的规定,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当累加计算,包括在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4条规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有些用人单位往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来确定年假天数,漠视劳动者的累计工作年限,一旦发生争议,劳动者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因此提醒劳动者:入职新用人单位时,如果涉及以往工作年限问题,双方应当提早核实。另外,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还可以根据档案记载、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等材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