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没有给员工一份,是属于违法行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