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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以不胜任工作理由,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2024-01-1510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其实很多公司都认为,当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时候,他们就能将员工辞退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其实这是个十分错误的认知。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当公司认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时候,不能直接就将员工辞退,而是需要先对不能胜任的员工进行调岗或者是培训,而如果员工依旧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话,那么公司应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本人,又或者是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然后,即便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辞退,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也就是说,公司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的话,那么就需要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以及未提前三十天告知的一个月工资,人们常说的N+1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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