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用人单位要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劳动者不胜任本职工作;
(2)对劳动者进行了重新培训或调岗;
(3)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新岗位。
只有在满足这样的一个前提下,用人单位才能以不胜任工作为由主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需要履行提前30日通知的程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