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是不需要扣税的。经济补偿金原则上不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从税收的角度来说,如果把劳动者这样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直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纳入征缴个人所得税基数,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