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专利许可一般有制造许可、使用许可、销售许可、独占许可等,无非就是直接实施这些许可方式,将专利授权许可给他人,那么专利许可还有所谓的交叉许可吗?关于专利的交叉许可的概念其实也很简单,专利交叉许可方式一般可以理解为专利互相利用,通过取长补短的方式使得专利实施起来更有优势。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交叉许可是什么
交叉许可是许可贸易的一种。许可双方将各自的专利权、商标或专有技术使用权相互许可,供对方使用。双方的权力可以是独占的,也可以是非独占的,例如,甲公司具有技术专利A,乙公司具有专利B,而要生产产品C的最佳方法是结合专利A和专利B。于是为了充分实施自己的技术,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甲公司和乙公司签署交叉许可合同,达成协议相互许可对方实施自己的技术。
实施专利交叉许可是什么原因呢?有以下优势互补带来的好处:
(1)交叉许可能够清除相互阻斥地位
(2)避免昂贵的侵权诉讼;
(3)将相互性技术组合起来;
(4)减少交易成本
当然交叉许可能为专利人提供优势互补的条件,但是前提之下是要做好合同上的同意,在这种合同中,双方均具有双重身份,一方既是某项技术的许可方,同时也是相关技术的被许可方。这样有利于专利做出更彻底实施,假如专利合同重没有处理好专利实施相关对等规定,或者是确实保障性的容易引发纠纷导致双方意见分歧。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叉许可是什么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