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工作地点进行调整是企业自主经营权的体现,但也应兼顾员工的基本权益。对员工调动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中重大事项的变更,原则上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如果有证据证明员工同意调动,则此次调动合法。
如果未取得员工关于调动的明确同意,公司单方行使调动权,则必须确保符合“合同里有约定+合理”这两点,缺一不可。
“合同里有约定”是指员工签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员工同意企业有权对其工作地点进行调整的条款。
“合理”是指工作地点调动的原因和结果都具有合理性,并非针对这个员工。法院考量是否合理一般会综合下面这些因素:调动的原因、调动的必要性、是否故意针对该员工、员工职位高低、是否已在原工作地成家、原工作地的工作年限、新地点与原工作地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