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对于公司和员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的,公司必然要同员工协商。
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是对员工利益有实际影响的条款,公司的这种概括性约定相当于剥夺了员工与公司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决定权,与立法精神相悖,因此合同中的这种约定是没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