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未做出解散或清算的决定前,对于个人而言,去留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确定,如选择离职,亦可依照劳动法规定,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经济补偿金的。
至于公司停产后员工的工资发放问题:
其实劳动部门也有相关规定。2003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期间,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
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目前,各地对没提供正常劳动应发放的生活费标准规定不一,有的规定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应低于当地失业人员救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