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就是指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达到了严重的程度。(一)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法及构成犯罪的行为:1、盗窃同仁或单位财物(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者。2、对同仁施以暴力、敲诈勒索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3、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4、在单位内聚众赌博。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为较大)。6、在单位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7、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8、对同仁有强制猥亵或者强奸行为者。9、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10、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或经济损失者。11、伪造公司公文或者公章者。12、经公检法部门给予行政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二)违反单位考勤制度的行为: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2、连续旷工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3、一年内请事假30天以上者。4、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5、无故旷工未向领导汇报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5000元以上)者。6、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年度内累计计大过三次或者计大小过累计10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