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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
深圳专利转让的形式
深圳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
我国专利转让通常有三种表现形式:
一、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十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
二、专利实施普通许可,是专利权人授予某个企业或者个人生产该专利,亦可授权多家企业或者个人。
三、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专利,仅专利权人与这家企业可以使用该项技术,不可以将该专利再次转让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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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