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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以工伤为由不上班合理吗

2024-01-0610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调整岗位,但是不能辞退劳动者。

  因为工伤员工本身的特殊性,《劳动法》对其权益有着特别的保护规定。对于一至六级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关系,除非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五至六级工伤员工严重违纪除外)。而对于七至十级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形才能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续签;

  2、工伤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工伤员工存在严重违纪的情形;

  4、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关闭、撤销或注销等情形的。

  除此四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以其他理由与工伤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对于上述问题中的八级工伤员工长期休病假不来上班,因为该员工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如果员工确实存在伤病,在员工主观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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