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罚款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产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2)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规定处罚;
(3)单位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