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法人变更所需要申请的材料
(一)举办者提出的变更学校举办者的申请。
(二)学校财务清算报告(学校应聘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对学校办学期间资产、债权、债务、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全面清算)。
(三)在校学生安置方案(如果有在校学生,应该保证学生妥善安置,继续学习)。
(四)董事会(理事会)就上述申请的会议纪要。
(五)拟成立新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名单。
(六)新举办者的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七)新举办者承诺书(明确在今后继续办学者是否愿意接受原举办者对学校、教师、学生所承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