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我国现在是越来越重视,也加强了对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尤其是在海关的保护,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小编为大家介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两种模式。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两种模式
1、主动保护模式
(1)知识产权备案;
(2)海关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后通知权利人;
(3)知识产权权利人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4)海关对货物的侵权状况等进行调查认定;
(5)海关没收侵权货物或者协助人民法院对货物进行司法扣押;
(6)对没收的侵权货物进行处置;
2、被动保护
(1)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后向海关申请扣留;
(2)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3)海关在扣留20个工作日内协助人民法院对货物进行司法扣押或者放行货物。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两种模式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华律网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导致双方都受到伤害,如果处理不了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解决,还可以向我们华律网的律师咨询。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