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度检验的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办事依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办事部门:
1)内资和私营企业在所在地工商分局或工商所办理;
2)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以及市工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在市工商局企业登记管理处办理;有广告经营项目的企业在市工商局广告管理处办理;
3)外资企业在外资联合年检办公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