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1、股东变更登记的再变更应当按照程序递交相应的材料:同意再次变更的股东决议或生效判决、股权转让协议书、变更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等。注意,申请变更的主体是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对这种变更申请工商局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撤销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只有转让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的,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