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
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
在领导和组织生产的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的指示,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对本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负责。
加强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落实班组人员的变、配电设备管理责任,督促其做好设备安全运行的监控工作。
全面完成公司、所安全责任目标,实现目标管理,保证本班组在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前提下,完成公司、所下达的“两措”计划和技术培训计划的任务。实现班组无事故、无障碍,并大力减少未遂和异常等不安全现象的发生,保证安全管理,争创长期安全生产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