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经济时代,引进知识成果和资金,国际间双边、多边的知识成果的交流与合作,必将更加依赖于知识产权制度。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而知识产权制度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创造者的独占性,同时又能激励竞争对手的一种制度。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什么?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知识产权也叫作知识所属权,是指权利人对对自己所创造出来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知识产权制度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创造者的独占性,同时又能激励竞争对手的一种制度。因此,如下所述: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是消费者,那么你看电影、听音乐、玩电脑、读书籍,那都是在享受他人创造的智慧成果;如果你是生产商或服务商,那么你的产品或服务要想有区别于其他商品或服务的内在素质,就不能不考虑要拥有专利、商标、版权或产地标识等权利,否则你的生意长不了。知识产权就是这样活跃,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
1、文艺、艺术的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
7、制止不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其他权利。
以上就是关于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知识产权保护范围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