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注销需登报公告一次,一般是100元,公告等45天后拿着刊登公告的报纸去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
2、公司注销公告流程以及需要登报手续及刊登媒体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注销即需在当地市一级(或工商局指定)报纸上刊登“公司注销公告”即为公司注销必备。刊登过程中注销方应配合报社出示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