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会胜诉。
1、经营中的公司所欠债务以公司资产偿还,只要公司的设立者以及股东,在公司设立之后,并没有实施任何的侵害公司财产的行为,没有清偿公司债务的义务。
2、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经济或动中所做出的行为代表了公司。公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也就是说,公司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享有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