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由总公司设立,因此注销也由总公司负责办理,具体的注销流程如下:到工商局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且根据规定填写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
分公司注销提交以下材料: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要加盖公章;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