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提出申请: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内,向税务登记管理环节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停业登记表》。
第二、受理审核:税务登记管理环节受理纳税人填写完毕的表格及有关资料,审阅填报的表格及有关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第三、停业处理:确认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税款已结清、发票已缴销,报领导批准后,核准其停业申请,制作《停业通知书》。
第四、复业处理:纳税人按期复业的,以核准停业期止日期作为复业日期;提前复业的,以提前复业的日期作为复业日期。对停业期满未申请延期复业的纳税人,主动实施复业处理,视为正常营业纳税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