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及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作简历,注册造价师、造价员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符合资格认定办法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受理、初审
审查资料,资料完整,符合上报条件,签署初审意见;
不符合上报条件,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上报市建委复审合格后,报省建设厅审批
工作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上报工作。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