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
有限合伙企业的是由普通的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人主要是自然人,因为是涉及到对企业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基于此,其责任限定在“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法律规定企业应该登记注册资金,其中一条重要原因是保证该企业债权人的利益,注册资金是该企业清偿债务范围的第一条界限,有限合伙人在该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而普通合同人则超过该范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流程如下:
1、确定名称、《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按确定名称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5、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