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变更:
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再到质监局办理营业执照正本。
二、地址变更:
先到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证和地税登记证的注销,再由税务局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单》。
三、法人股东及出资信息变更:
需持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新章程等文件,到质监局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经营范围增加或减少(只适用于分):
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印章;
五、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发生改变(仅限自然人股东):
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名录》、《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录》;
六、注册地迁移(仅限于跨省市迁出迁入):
提供原的所有资料以及新的所有资料;
七、因股权转让导致的投资人变化:
《章程》、股权转让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