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企业简易注销流程
进行简易注销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至少是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
(2)企业必须未进入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工商总局于2024年12月26日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24〕253号,主要宗旨是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24〕30号),自2024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国家税务总局早在2024年也印发了《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24〕482号),对企业的清税申报(原税务注销登记)有关工作流程做了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