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窗口→税务所(分局、管理科)初审、检查或转稽查部门→县级局审核、审批(职能部门及局长)→税务所(分局、管理科)或稽查部门清缴税款、滞纳...
2.有领购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发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发票。
3.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
4.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