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后,债权人要对债权进行申报,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公司注销后终止,债权无效。但公司清算有过错,造成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可以向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主张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