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很多当事人担心老板注销公司,不知怎么办,有的老板也以注销公司来威胁工伤工人,强迫当事人以低赔偿金额进行调解,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应如何应对呢,现将处理方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做了如下的汇总:
1、尽快写份反映函交到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邮寄给工商局局长,告知有工伤待遇纠纷未结,阻止公司到工商局注销。
2、尽快启动法律程序,先到劳动局认定工伤,然后评残。
3、如果老板将公司已注销,或者转移资产,法律程序有两种方案,一是起诉公司股东(详见最高法院公布案例:公司注销,股东对劳动者工伤待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向社保基金申请先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