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1)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申报”
(2)选择陕西
(3)在登录界面,选择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或者企业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码登录
(4)选择“简易注销公告填报”:
里面包括3项功能:
(1)公告填报
(2)公告查看
(3)公告撤销
公告填报:下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模板,填写企业名称,全体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以JPG的格式上传。
公告撤销:企业可以从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前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02公告期内是否存在异议
(1)自然人、企业、其他相关部门在20天公告期内可以对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提出异议。公告期20天为20个自然日。
(2)登记机关同时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3)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03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请在公示期满后的30日之内到窗口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业务。登记机关受理简易注销申请后即时办结,并出具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