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页面,在“导航”内选择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区(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第二步
进入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区页面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三步
网上填报采取联络员身份验证登录,首次填报前请进行联络员注册,如需更换联络员可进行联络员变更,联络员首选营业执照负责人。
第四步
点击“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报”。
第五步
点击“添加”
第六步
填写相关信息,其中,“是否正副本”为丢失的执照类型,可选正本、副本或正副本3种,确定后点击保存并公示。
第七步
公示成功后,界面如下:将公示后的界面截图并打印,作为遗失申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