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注销流程有:
1、申请
(1)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
(2)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
2、审查
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备注:
(1)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2)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3、受理
4、决定
(5)企业登记机关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撤销和吊销的注销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登记:
A、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B、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C、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D、依法可以撤销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