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的程序有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通知并且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之后进行登记。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未经依法清算的公司,不得注销。
3、公司因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