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前置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件》(若无前置许可,可不用提交此项材料)
4、《股东会决议》(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决议或决定内容应包含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本项材料,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6、《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