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破产而注销。公司还不起钱,由法院宣告破产而注销;
(二)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三)因解散而注销。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请求,都可能解散。由此可见,公司的注销可能是被动的,也可以是主动的。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公司的股东完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