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是需要承担公司的义务,一般隐名股东是属于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如果公司存在有债务的问题,那么就会有权让显名股东进行承担,那么对于显名股东有权向隐名股东进行追偿。
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当依据其出资形成确定两者的法律关系,但最常见的是委托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