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只公司盖章,委托代理人办理就可以,工商局认为法人签字不符的情况下除外。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一般来说公司变更法人是需要新法人和原法人都需要到场的,但是特殊情况下,新法人可以携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委托书到现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下面,就让我带着大家一起去看看什么是公司法人变更,相信通过下列的解答,大家对于公司法人变更有更深刻的了解。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公司的法人变更。
法人成立之后,由于其组织内部,名称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发生了变更,由于这些事项的变更,一般来说是法人的自主意识所决定的。只要上述事项发生了变化,就可以发生变更的效力。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企业的法人发生了变更时,比方说分离或者是合并之类的,涉及到债权和债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发生企业法人分离或者合并等重要事项后,需要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同时向社会公告。此项规定,在公司法及其他法规中均有提及。
所以可以发现,作为公司重要内容之一的法人发生了变更,当事人需要进行公告。
《民法典》(2024.1.1生效)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