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变更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四)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
(六)股东更改章程修正案。
(七)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或者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九)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