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以自己的企业名称从事商业活动,对外订立法令关系,具有自己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职责能力,其在法令品格上具有相对独立性。个人独资企业产业缺乏以清偿债款的,出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产业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其依法享有诉讼主体资格。
由此可见,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款的承当也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个人独资企业发作怎样的转让,只需是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所构成的债款,均应由独资企业产业首要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