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转让的基本条件有: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二)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三)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四)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