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债务清偿和担保的情况说明
有关公司债务清偿及担保情况说明
根据年月日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本公司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在该决议作出之日起的十日内通知了债权人,并已于年月日在报纸上刊登了减资公告。现就减资所涉及的债务清偿及担保问题作如下说明:
根据公司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偿付的公司债务万元。至年月日,公司已向要求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未清偿公司债务的,由公司继续负责清偿,并由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担保人盖章、签字
年月日
二、公司债务需要法人承担吗
公司的债务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