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的委托,指派本人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依法参加原告XX有限公司被告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庭审活动,现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以下答辩状供法庭参考:
一、本案《投资协议》真实、合法、有效,约定收益条款系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特别约定,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二、本案被告基于股权转让取得股东资格,后又经法定程序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系原告XX公司的合法股东。
综上,原告的主张均不予支持,应驳回其所有请求。